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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 国家医保常规准入药品目录来了!

来源:中国网医疗频道 2019-08-21 1471 0 0
千呼万唤始出来,国家医保局常规准入目录的药品名单终于来了。

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

据了解,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目前,2019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常规准入目录的药品名单即将挂网发布。

20个国家重点监控药品被悉数调出

在调出的药品方面,主要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为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腾出空间。此次共调出150个品种,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共调出79个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专家重点参考了6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经专项论证,一致决定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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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出的品种看,有一些是年销售量比较大的品种,这次被调出可能会对个别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评审意见认为,将此类药品调出目录,有利于为调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腾出空间,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常规准入药品新增148个品种

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调出、调入的品种数量较多,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常规准入的药品,中西药基本平衡,甲类药品数量适当增加。目录中收载甲类药品640个,较2017年增加46个,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

为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另外,上述领域的一些药品,特别是癌症、罕见病等用药主要被列入拟谈判名单,下一步经过谈判就价格达成一致的,将按规定纳入目录范围。

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

据了解,本次目录调整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还对谈判准入的方法做了进一步完善。

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

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许多产品都是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待征求企业谈判意向后,确定最终谈判药品名单。

根据《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19年8月-9月为谈判阶段,2019年9月-10月将发布谈判准目录,值得注意的是,这有可能是惟一的谈判机会。

7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提出,“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措施。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

也就意味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增补权将收归国家医保局统筹,地方原有的调整权将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将取消。

之前一些药品包括新药,若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还可以积极与各地方医保局谈判通过增补进入地方医保目录,这条路行不通后,企业就需要重新考量产品策略了。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确保目录尽早落地,并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谈判工作。具体为:

指导各地及时做好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系统调整,确保新版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惠及广大参保患者。同时,对新调入的重点品种加强监测,强化准入后管理。

按照程序抓紧启动准入谈判,与相关企业沟通谈判意愿,要求企业提交谈判资料,组织药物经济学和医保管理专家开展评估并进行现场谈判,形成双方认可的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后,按程序纳入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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