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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浆行业的管理体制

来源:中国献血网 2018-01-24 123652 0 0
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单采血浆站,是指根据地区血源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经严格审批设立,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单位,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2006年3月,国家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卫医发(2006)118号《关于单采血浆站转制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卫生部门与单采血浆站脱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设置单采血浆站,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单采血浆站转制为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少于80%。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供血浆者血浆,严禁采集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一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严禁向其他任何单位供应原料血浆。国家禁止出口原料血浆。

卫生部于2008年1月4日发布《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58号卫生部令),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单采血浆站应当符合当地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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