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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无偿献血,储蓄健康

来源:九江市中心血站 2019-05-30 4062 0 0
无偿献血被称为“血液银行”,每一位无偿献血者都是“银行”的储户,手中的献血证就是“存着”。在您身体健康、力所能及之时,挽袖献血,帮助他人,亦在血液银行里存了一份储蓄。他日若需用血,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偿还。2018年,九江市中心血站接待报销人数740人次,报销金额71.55万元。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无偿献血,储蓄健康

如何办理血费报销?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江西省血费报销细则如下:

用血偿还政策

(1)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2)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
(3)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4)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血费报销对象

(1)无偿献血者本人;
(2)无偿献血者配偶;
(3)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包括无偿献血者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

用血报销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无偿献血证、用血清单、用血发票。
(二)献血者配偶或直系亲属: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除需提供上述4项凭证外。还应提供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户籍关系证明等)。

用血报销途径

(一)医院直报
各市直医院设有血费直报窗口,可在出院结算后携所需材料至血费直报窗口直接报销用血费用。
(二)血站本部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路371号三楼献血科
咨询电话:0792-8134465
(三)异地报销
在省内任何血站献过血,可在省内任何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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